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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秘書室公告】主管機關來函需於3個工作天內追蹤至校長室公文匣

發布日期 : 2024-03-29

 

敬請各單位留意配合,收到主管機關來文,由文書組判定分派單位後,承辦單位需在三個工作天內將公文追蹤至「校長公文匣」中。

請各單位確實遵守,以免延宕公文辦理即時性(若有特殊急件,請各單位注意時效性,儘速完成)。

感謝配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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